和谐三年腊月丁卯,大清日报消息:明史案审结。
查《明史稿》始出于前明国相朱国桢之手,后湖州府南浔镇庄廷鑨得到其中一部分。庄廷鑨目盲,请士人读给他听,并胡乱增删,便口述出来,由宾客笔录。又增补明末崇祯一朝,旋即延请许多无所事事的所谓“饱学鸿儒”,再加修订。书成不久,庄廷鑨暴毙,其父庄允诚将该书印行,其名《明史辑略》。
归安县知县吴知荣(正处级),火眼金睛,发觉该书编年仍奉前明为正朔,问题重大,立刻行动,派出县中捕快以涉嫌诽谤罪,将一干人犯悉数捉拿,后在辅政大臣鳌拜大人的指示下,钦差胡栾抓大人亲赴浙江查究。凡作序者、校阅者及刻书、卖书、藏书者共七十二人均被处死,另有数百人充军边疆劳动教养。
这本来是件维护我大清江山长治久安的好事,但许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少数不法分子煽动下,引发了百姓和朝廷都不愿意看到的“群体事件”。为平息事端,朝廷对吴之荣大人暂时革职。
现明史案审结,吴之荣大人荣升扬州府知府(副厅级)
相关消息http://www.chinanews.com.cn/gn/news/2007/02-17/876486.shtml
本文纯属扯淡,如有雷同 肯定见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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